在前女友家门口“挂白布”“烧纸” 男子被判赔礼道歉并赔偿3000元

    扬子晚报讯(通讯员江兰记者万凌云)句容法院日前审结了一起特殊的损害财产、名誉权纠纷案。记者昨从院方获悉,涉案双方原本是男女朋友关系,最终法院判决男方不仅向女方书面道歉,同时还赔偿3000元损失。

    院方介绍,原告女子夏玉(化名),与被告男子蔡靖(化名)原是男女朋友关系,后双方数次发生矛盾纠纷后“反目”,并多次报警处理。其间,因蔡靖认为夏玉曾在其车上挂白布烧纸,就想用同样方式进行报复。

    去年12月23日,蔡靖拿着白漆、黄纸、榔头、铁钉、白布来到夏玉住所,在夏玉家中的防盗门上喷白漆、门墙上钉白布、家门口烧黄纸。夏玉现场报警,在公安机关处理未果后,诉讼至句容法院。诉求中,夏玉请求被告蔡靖承担赔礼道歉、赔偿损失等责任。法院审理认为,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
    法院认定,被告的上述行为,在一定范围内损害了原告的名誉,对原告的财产造成了损失,应当承担赔礼道歉、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。被告蔡靖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,向原告夏玉书面赔礼道歉(内容须经法院审核);同时赔偿原告夏玉损失3000元。

 文章标题:在前女友家门口“挂白布”“烧纸” 男子被判赔礼道歉并赔偿3000元

内容摘要:句容法院日前审结了一起特殊的损害财产、名誉权纠纷案。被告蔡靖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,向原告夏玉书面赔礼 ...

免责声明:融易新媒体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。文章内容仅供参考,不构成投资建议。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,请与我们取得联系,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。


本文网址:http://toutiao.zhidaruanpei.com/redian/148660.html